北京师范大学2018招生章程
留学群为你整理了北京师范大学2018招生章程,供你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2018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章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太平庄校区(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五条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境内外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最高组织机构,负责制定学校各类学生招生规划,学校招生政... [ 查看全文 ]北京师范大学2018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