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福建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办法。福建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二章 录取管理第三条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招委会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第四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 查看全文 ]福建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