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确定其中一项。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8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由《黑龙江省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可知以下内容:39.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40.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41.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4)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 [ 查看全文 ]2018黑龙江高考照顾录取政策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