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广东清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通知
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下半年广东清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通知”,希望有所帮助,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本网站的及时更新哦。2018下半年广东清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通知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清远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清新区实际,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认定范围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清新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清新区。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2.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 [ 查看全文 ]2018下半年广东清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通知的相关文章
2018下半年广东中山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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