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云南普洱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小编为您准备了《2018秋季云南普洱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希望您能有所收获。更多相关资讯敬请继续关注本网站更新!2018秋季云南普洱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为做好普洱市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一)申请对象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2.户籍在普洱市的社会人员。3.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4.工作单位在普洱市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的外地户籍人员。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含在读本科、专科、专升本和研究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含户籍未迁至普洱市,但在普洱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学生)。(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 [ 查看全文 ]2018秋季云南普洱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