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7)
本栏目整理了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7),更多执业药师备考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我们会及时为大家更新。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7) 制剂使用管理 (一)制剂配发记录、收回记录的内容 制剂配发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或凭据。内容包括:领用部门、制剂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等。 收回记录应包括:制剂名称、批号、规格、数量、收回部门、收回原因、处理意见及日期等。 (二)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的处理 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应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记录,填表上报。 保留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推荐阅读: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1)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2)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3)... [ 查看全文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7)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