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9)
下面是小编为你收集的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9),希望能帮到你,更多执业药师备考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我们会及时为大家更新。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9) 疫苗的流通管理 1、审批主体总结 药品批发企业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0条) (1)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 (2)审查符合条件的,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加注经或疫苗业务。 (3)注意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条件,除了10条中明确的三条外,还要加上必须是药品批发企业。 2、保存期限总结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疫苗时的证明文件: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7条) (2)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购销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8条)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8条)推荐阅读: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6)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7)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8)... [ 查看全文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19)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