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18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小编收集整理了“安徽宿州2018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要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亲们认真阅读哦,不要错过时间了哦!安徽宿州2018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及教资【2018】3号《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对象在宿州市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宿州市的中国公民。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二)持有有效宿州市居住证的人员。(三)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 [ 查看全文 ]安徽宿州2018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