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莆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8年秋季莆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由本网站小编整理而出!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站更新!祝您前程似锦!2018年秋季莆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单位(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0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莆田市;持有莆田市有效居住证。包括:(一)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三)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2016年5月16日的认定无效。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二、认定条件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教... [ 查看全文 ]2018年秋季莆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