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小编整理了《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希望对您有帮助,祝考生们考试取得好成绩。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的更新!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部署,现将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一、认定范围对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持鄂伦春自治旗户籍或工作在鄂伦春自治旗行政区域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教师资格认证。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教育教学能力: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需取得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并经过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二、时间安排:10月30日-12月10日(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8日(二)现场确认时间:11月19... [ 查看全文 ]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