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2018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小编精心整理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2018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希望您能有所收获,祝考生们考试取得好成绩。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的更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2018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10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一.申报条件(一)我校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课教师。(二)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含1年实习期)。(三)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课程相同或相近。(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蒙古学学院蒙语授课教师普通话水平暂不作要求)。(五)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的教师,还需参加高等学校《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申报。(六)初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和体检,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方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二.申报方式2018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证申报工作仍采取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认定的办法进行。三.申报流程(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进入网页右侧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栏目,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系统提示时注意事项:认定机构选择“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现场确认点选择“集宁师... [ 查看全文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2018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