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事业单位法律知识备考:减刑常见问题
在大多数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知识出题频率较高,希望朋友们多多重视这方面的记忆和练习,本栏目带来了2018事业单位法律知识备考:减刑常见问题,帮助考生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刑法中减刑的有关知识。2018事业单位法律知识备考:减刑常见问题刑法要求考生掌握罪、责、刑三个方面的内容,在以前的考试中判断是不是犯罪、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是命题的重点。但是随着命题的逐渐精细化、深入化,法条原文化考察越来越少,更多的是知识点的深入挖掘和与其他知识的融会贯通,灵活应用。本文整理了考生较为关注的几个关于减刑的问题,帮助考生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减刑相关知识。一、谁能减刑?答:减刑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对象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实质条件: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二、死缓能不能减刑?减刑有没有限制?答:我们知道,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减为无期徒刑和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后,如果满足减刑的实质条件,仍然可以获准减刑。但是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和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的犯... [ 查看全文 ]2018事业单位法律知识备考:减刑常见问题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