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高考体检频道为大家提供2019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高考生仔细查看,避开不予录取的的专业!2019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一)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二)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四)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六)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二、患有以下疾病者,高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 [ 查看全文 ]2019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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