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卷案例分析题(2)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卷案例分析题(2)》由本网站小编整理而出!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站更新!祝您前程似锦!员工说走就走企业能说扣就扣吗?[案情介绍] 2018年5月,宝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存在拖欠王某2018年3月份工资的情况。接到投诉后,宝山大队依法受理并按程序开展了调查。一周后,该公司授权委托人陈经理至宝山大队接受调查询问。监察员仔细检查并收取了相关用工材料,确认公司经营状况均属正常,虽并未发现拖欠其他员工工资的行为,但公司确实存在未按规定支付王某3月份工资的情况。经了解,王某于2018年3月底提出离职,次日不再上班。公司称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员工离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王某仓促离职,工作也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而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的,公司有权扣发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作为对任性员工的一种惩罚。听罢陈经理的陈述后,监察员当即指出公司有关克扣员工工资的规定实属不当,公司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员工支付工资报酬。经过监察员耐心细致地分析解释与宣传引导,陈经理表示会及时核算并向王某支... [ 查看全文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卷案例分析题(2)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