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卷案例分析题(3)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栏目小编为您准备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卷案例分析题(3)》,希望您能有所收获。更多有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资讯敬请继续关注本网站更新!校园侵权案件中学校责任的认定裁判要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裁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校园侵权案件,要遵循过错推定责任、审查免责事由的逻辑规则。【案情】刘某与胡某均为北京市平谷区第一小学(以下简称平谷一小)学生。2016年11月9日下午体育课期间,因老师在操场内指导其他学生进行训练,刘某与胡某等部分同学在篮球场边自由活动,该区域没有老师管理。胡某从背后推了刘某一下,刘某撞到球架立柱上牙齿受伤。刘某先后到平谷区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上门牙牙冠折断1/2,左上门牙牙本质折断等,支付医疗费1222.39元、营养费3600元、交通费1500元,共计6322.39元。刘某要求平谷一小、胡某及其法定代理人陈某、胡大某赔偿上述费用及后期治疗费用,形成本案诉讼。【裁判】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与胡某在案发时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上体育课期间无任课老师进行直接监管,导致二人打闹未得到及时制止,致刘某受伤,故平... [ 查看全文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卷案例分析题(3)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