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第三方治理制度的理论基础探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第三方治理制度的理论基础探究,赶紧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第三方治理制度的理论基础探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就现在我国的污染现状而言想要保护绿水青山,环境污染第三地方治理是一条艰难的捷径。本文就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探析。传统治污模式要求企业自己建设治污设施来处理排放的污染物,这里存在的问题就是很多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经济实力弱与技术水平低等现实因素导致治污的边际成本很高,他们根本无力承担。并且,企业本身就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主体,污染治理是一项完全无产出的纯粹投入,因此并不是企业追求的目标,所以企业常常想方设法逃避环保责任,政府已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强监管,尽管如此企业的偷排漏报现象依然非常严重。故将治污功能抽离出来,交由专业第三方,排污企业就可以从污染治理中抽身,专注于生产活动,从而提高经济效率。只要第三方的治污费用低于自建设施处理费用或者违法排污费用,企业就会选择第三方治理。多中心公共经济理论当研究对象涉及公共事物时,多中心公共经济理论认为公共经济并不仅仅是政府的垄断性经济,它也可以是混合性经济...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第三方治理制度的理论基础探究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