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已经开始了,小编为大家提供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化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浙江中医药大学始创于1953年,于1959年6月正式成立浙江中医学院。学校是以中医中药为优势特色学科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建立了从学士、硕士、博士到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第六条 学校全称: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代码:0012)。第七条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 查看全文 ]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