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75名。一起来看看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选拔录取,坚持标准,选拔优秀人才。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四条 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75名。招生专业(类)分文经管类、理工医类、中外合作类三种报考类别,具体计划如下表所示:注:(1)本表各专业(类)选考科目与省考试院已公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2)每学年实际学费按注册专业学费与实际修读学分的学分学费之和结算,以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第三章 报名条件第五条 已经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 [ 查看全文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