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宁波工程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总计划数为60名,其中建筑学30名,工业设计30名。请大家及时报名!宁波工程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在2019年继续组织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第一条 学校校名:宁波工程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1058,浙江省代码0028。第二条 办学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第四条 学校2010年被教育部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示范试点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高校,当选为全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以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为宗旨,紧贴地方经济发展设置专业,具有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和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着力培养应用开发型高级技术人才。第五条 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第六条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 [ 查看全文 ]宁波工程学院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