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主要考查基本概念,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在考试当中,一般以概念的考察形式出现。所以考生在备考中,只需要熟悉其基本概念即可。(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以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 而不能仅凭主观想象、臆断和推测来定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都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案件事实本身出发,而不是个人喜恶或主观判断。(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刑事诉讼法》第 7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 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互相配合,完成刑事诉讼活动。(三)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刑事诉讼法》第 9 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四)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刑事诉讼法》第 11 条规...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相关文章
公务员公共基础文化历史知识:中国古代对外文化交流的杰出人物集锦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文化历史知识:中国古代对外文化交流的杰出人物集锦,希望大家能好好复习,抓住重点!公务员公共基础文化历史知识:中国古代对外文化交流的杰出人物集锦汉代时期——张骞出使西域汉朝国势强盛,汉武大帝曾派张骞两次出使西域,第一次主要是联合大月氏共同夹击匈奴,第二次则是宣扬国力,沟通西域各国,故张骞带着中国的丝绸、瓷器、纸等出使西域,而西域各国的葡萄、石榴、胡麻、苜蓿等植物随之移...[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文化历史知识:中国古代文化习俗之朋友关系的称谓
在古代中国朋友关系的称谓有哪些呢?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文化历史知识:中国古代文化习俗之朋友关系的称谓,一起来看看吧!公务员公共基础文化历史知识:中国古代文化习俗之朋友关系的称谓一、中国古代文化习俗-朋友关系的称谓介绍贫贱之交贫贱而地位低下时结交的朋友金兰之交情谊契合、亲如兄弟的朋友刎颈之交同生死、共患难的朋友患难之交在遇到磨难时结成的朋友莫逆之交情投意合、友谊深厚的朋友竹马之交童年时代就要...[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