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证认定安排通知
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小编为你提供了2019上半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证认定安排通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河北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做好我省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河北省户籍。(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2.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3.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4.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1.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 [ 查看全文 ]2019上半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证认定安排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