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株洲市城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参加中考的考生,小编为你提供了2019株洲市城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2019株洲市城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发挥民办学校服务于区域的社会担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株洲市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招生计划民办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严格控制办学规模,科学制定并申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须于当年3月20日前向所在行政区教育局申报,经审定批准后执行,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二、招生办法1.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按照《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要求,和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实行微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录取,按先派位、后自主招生的顺序进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15%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在学校所在行政区内招生。微机派位录取的学生,按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收费。2.民办学校招收学校所在行政区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纳... [ 查看全文 ]2019株洲市城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