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马原的辩证法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有哪些知识点呢?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在马原的辩证法这一模块中,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高频考点。这一部分的考察往往以案例形式考查考生的理解应用,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一、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表现为:第一,整体与部分相互依赖,没有部分,就不会有整体;没有整体,也无所谓部分。第二,整体对部分起支配、统帅、决定的作用,而部分处于被支配、被决定的地位。第三,部分影响整体,对整体具有反作用。在特殊情况下,当某一部分成为整体的主要环节时,对整体起决定作用。这一条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部分对整体有反作用,另一方面,特殊的部分可以决定整体,比如“木桶效应”这个实例,木桶中最短的短板决定了这只木桶的容积。又如“一着不慎,满盘皆输”,通过一步棋对满盘棋的影响,同样表述了当某一部分成为整体的主要环节时,对整体起决定作用。第四,整体是各个部分有机的结合,整体具有部分所没有的新功能。此处的“有机结合”不等于简单加和。需要注意的是,整体性观点要求人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要着眼于有机整体,从整体出发。与此同时,在总揽全局的前提下,同样要认识和处理...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