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迁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公告下来了,小编为你提供了2019年宿迁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2019年宿迁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我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宿迁市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范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属于我市认定受理范围:1.具有我市户籍;2.在我市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我市居住证;3.在宿迁市内普通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4.为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5.持有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二、认定基本条件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 [ 查看全文 ]2019年宿迁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