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胁从犯的法律分析
胁从犯是常见的共犯种类之一,今天我们从概念、处罚原则、注意事项来复习!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胁从犯的法律分析,一起来看看吧!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胁从犯的法律分析胁从犯是常见的共犯种类之一,以下就胁从犯的问题作出简要的法律分析。(一)概念“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指行为人在他人对其施加精神强制,处于恐惧状态下,不敢不参加犯罪。对这种犯罪之所以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虽然他参加犯罪有违背意志、不得已的一面,但最后参加犯罪仍是由其意志决定,其人身并未受到强制,主观上仍有意志自由,只是畏于自身遭到危险。在主观上胁从犯知道或者基本上认识到是在进行犯罪,但在被胁迫之下,不自愿或者不完全自愿地参加了某些犯罪活动;客观上在整个犯罪活动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所起的作用比较小,罪行比较轻;从主客观相一致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来看,已经构成了犯罪。胁从犯是被胁迫参与进共同犯罪但在各种共同犯罪人中胁从犯是危险性最小的一种,与从犯自觉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有着明显的不同。(二)处罚原则《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虽然胁从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其实施危害行为是在被他人威胁、强迫,精神受到强制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胁从犯的法律分析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