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总结
选举制度都有哪些考点?你掌握了多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总结,一起来学习一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总结选举制度在我们的公职考试中经常涉及,接下来我们就其中的核心考点进行相应的总结,希望大家能够掌握记忆。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个条件:1、中国公民;2、年满18周岁;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例如,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句话就是错误的,缺少政治权利这一条件。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根据《宪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概括起来就是,县乡两级直接选举,选民选代表,国省市三级间接选举,代表选代表。三、选举的主持县乡两级直接选举,设定专门的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国省市间接选举,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例如杭州市人大代表的选举是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持,由杭州市下面各个区县的人大选举产...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总结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