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国家赔偿法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国家赔偿法,一起来做一下练习题吧!看你对这个知识点掌握了多少!祝你备考顺利!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国家赔偿法关于国家赔偿法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而不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2018年6月30日,朱某醉酒后砸商店玻璃,警察赶到现场制止,朱某挣扎,在推搡的过程中,朱某倒地,头撞在水泥地上致死,国家要承担赔偿责任。C、警察在追捕逃犯的过程中,为躲避迎面开来的大货车,不慎将朱某的商店橱窗玻璃撞碎,国家要承担赔偿责任。D、郭某被疯子朱某追砍,郭某跑到警察局里寻求帮助,但是警察局里无人管理,郭某为躲避朱某的追砍,从二楼跳下致使丧失劳动能力,国家要承担赔偿责任。【答案】ABD。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在国家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是相关的行政机关,但是责任主体是国家,因此,A选项当选。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改以后,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中,事实行为...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国家赔偿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