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民法总则(代理)
代理的分类及代理人的责任你掌握了多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民法总则(代理),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民法总则(代理)一、民法总则-代理知识点代理的分类及代理人的责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代理的类型及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民法总则-代理相关练习题下列情形中,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的是()。A.代理人知道代理的事项违法仍为代理的B.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行为违法而不表示反对的C.无权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D.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解析】AB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民事法律行为一、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民法总则(代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