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青岛市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年山东青岛市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通告,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2019年山东青岛市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通告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2019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批次认定事宜通告如下:一、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驻青院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青岛市的中国公民,可在青岛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取消申请人以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考虑到政策调整的合理衔接,2019年,在青岛市以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提出申请,办理认定手续。从2020年起,申请人在青岛市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凭居住证办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 查看全文 ]2019年山东青岛市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通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