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四】
一建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备考,在最后的备考阶段,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四】”,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四】考点: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执业资格制度的含义是指对具有一定专业学历和资历并从事特定专业技术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和注册确定其执业的技术资格,获得相应文件签字权的一种制度。【建筑领域有哪些需执业】■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2.建造师的注册2.1 注册管理机构2.2 初始注册2.3 延续注册2.4 不予注册的情形2.5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2.6 注销证书和印章的情形2.7 办理变更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业完毕的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 [ 查看全文 ]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四】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