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二十】
一建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备考,在最后的备考阶段,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二十】”,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二十】考点: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一、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1.事故等级的类型(1)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2.事故等级划分的要素(1)人员伤亡的数量(人身要素)(2)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经济要素)(3)社会影响(社会要素)二、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例题1·单选】某施工企业承揽拆除旧体育馆工程,作业过程中,体育馆屋顶突然坍塌,压死 2 人,重伤11 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事故... [ 查看全文 ]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二十】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