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浙江2012年高考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工作通知
浙体训竞〔2012〕108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10〕1号)、《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工作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测试对象 (一)认定对象: 1、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得前六名以及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的应届考生;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 3、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对象中: ⑴在2010年1月6日以后获得“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项目奖项者,限定在浙教考〔2010〕1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和赛事范围内(见附件1); ⑵在2010年12月31日以后获得各项目奖项者,限定在浙高招委〔2010〕5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和赛事范围内(见附件2)。 从2013年起,除上述“1”外,在其他赛事中获奖获证者,均须参加统一测试。 (二)测试对象: 1、除认定对象外,... [ 查看全文 ]资讯:浙江2012年高考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工作通知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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