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运动训练专业为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招生实行文化单独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相关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我校201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2、具备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其资格认定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最新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确认等级证书合格与否,参见附表。所报专项必须与运动员等级证书相符。运动成绩必须是近三年的比赛成绩(即2009年1月1日后有效); 5、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已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2年高考报名并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 二、招生项目、人数、收费标准 1、招生项目及人数:体操15人、篮球11人(7男4女)、排球4人(4女)、乒乓球3人(2男1女)、羽毛球4人(4男)、游泳4人(男子蛙泳、自由泳,女子自由泳)、田... [ 查看全文 ]资讯: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文章
资讯: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2012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查看全文 ]专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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