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浙江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实际,做出了如下规定。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一、选拔模式1.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招生计划2.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备案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本校的浙江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国家招生政策规定、高校招生章程保持一致。3.除按有关规定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对后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三、报名4.报名工作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1〕80号)执行。四、... [ 查看全文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相关文章
2022年黑龙江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的通知
黑龙江省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20〕10号)、《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等文件精神,黑龙江省为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 查看全文 ]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2022年广东省发布了最新的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下面是留学群为大家整理的文本,欢迎阅读。[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