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教资小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2
《综合素质》科目是让很多考生都非常头疼的一个科目,不仅要写作文,知识点还涉及范围广,为了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2年教资小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2”,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掌握该科目的高频考点,顺利通过考试。2022年教资小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2考点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三)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四)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第三十九条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 查看全文 ]2022年教资小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2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