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司法考试行政法重要考点2
2022年司法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相信有很多考生都有考前焦虑的环节,为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下司法考试行政法重要考点2”,请各位考生看过来,希望小编的文章能够帮助各位考生熟记知识考点,为考出好成绩添砖加瓦。2022年下司法考试行政法重要考点2考点一:行政协议一、定义和范围1.行政协议认定四要素:(1)主体要素,即必须一方当事人为行政机关;(2)目的要素,即必须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3)内容要素,协议内容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4)意思要素,即协议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2.行政协议的范围(1)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其他主要包括:矿业权出让协议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等等。(3)明确排除了行政机关的内部协议、人事协议。二、约定管辖1.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管辖法院: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协议履行地、协议订立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2.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三、原告资格1.行政协议案件的原告不局限于民事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为了保证公平竞争权人在行政协议订立中的权益,规定了公平竞争权人的原告资格,即在参与招标、拍卖、挂牌... [ 查看全文 ]2022年下司法考试行政法重要考点2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