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4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本次招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非深圳市户籍(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特别说明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10年、2011年已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且于2011年底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为应届毕业生。 (二)深圳院校、深圳生源,且2010年、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三)深圳户籍人员的配偶为2010年、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四)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 查看全文 ]广东的相关文章
广东从优秀工人农民中选拔250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不收报名费
为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今天发出《公告》,从优秀工人、农民中选拔250名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其中包括选拔120名优秀外来工到基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有关部门表示,这次选拔既面向珠三角地区企业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公开选拔基层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又面向各市的本地优秀工人、农民公开选拔基层机关涉工、涉农部门公务员,还公推选拔“两代表一委员”中的...[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