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租赁合同通用版(合集9篇)
民房租赁合同通用版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明珠大道文家屋背。办公楼一栋面积合计311平方米,厂房两栋合计 平方米。 2、办公楼价格按间数( )间计算,每间,一年计币 元、厂房( )平方米、每平方一个月7元,计币,每年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一年租金分两次支付,每6个月支付一次。 3、房屋租赁时间起止五年,第一、第二年租金率不变,第三、第四、第五年按市场价格调整、如租赁期满后,乙方继续承租,则乙方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后甲方按市场价格适量调整租金率。如甲方在租期属满后,仍要对外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乙方房屋安全使用。 5、在租赁期间乙方,各项经营税费和政府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生产中不能对边沿居民生活有影响,要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和消防有关条例,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没有达到有关规定和条例后果自负。 7、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让,出租,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确实需要,乙方需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8、因政府建设需要拆除和改造,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 任,资金按拆迁时间为准,多退少补。 9、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后果自付。 10、房屋如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 [ 查看全文 ]民房租赁合同通用版(合集9篇)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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