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是全日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联系电话:010-58807962。网址:www.bnu.edu.cn。 第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北京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监委、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五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 [ 查看全文 ]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高考资源网:2012北京高考招生简章: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
2012年05月10日 09时37分,《高考资源网:2012北京高考招生简章: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由留学群liuxuequn.com编辑整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中央民族大...[ 查看全文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