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长担任。 第五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七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 [ 查看全文 ]2012年北京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高考资源网:2012北京高考招生简章: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
2012年05月10日 09时37分,《高考资源网:2012北京高考招生简章: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由留学群liuxuequn.com编辑整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中央民族大...[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