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林业大学 学校代码:10022 主管部门:教育部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林业大学第一条 录取体制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计划编制 按照“有利于学校生源结构、有利于学生就业分流、有利于国家社会需求”的原则,依据各省高考报考人数、往年录取率和直属高校计划享有度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结合不同省份的经济发展特点和考生往年报考取向,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学校实际、生源和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三条 提档比例 我校为第一批次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在各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以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来划定。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提档比例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来划定。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分数、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志愿 我校鼓励考生报考... [ 查看全文 ]2012年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