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中学考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
贵州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贵州省高中学考选择性考试科目的等级赋分办法,完整的等级赋分办法见下文公告详情,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关于公布《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的公告”,供贵州考生参考阅读。关于公布《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的公告现将《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公布如下: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一、等级赋分办法适用科目及实施范围等级赋分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即: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学科中选2门科目参加考试,每科满分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我省自2021年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等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实施等级赋分办法。二、等级赋分办法(一)划分等级,将卷... [ 查看全文 ]贵州高中学考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