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2012年安徽大学
安徽大学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学校全称:安徽大学(国标代码:10357)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九龙路111号(本科),合肥市泗州路40号(专科) 五、录取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本科进档考生录取按“专业级差”的方式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第1至6专业志愿级差分别为5、3、1、1 、1分。 4、专科进档考生录取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结合专业志愿分档。 5、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有关专业限定录取条件如下: 本科:英语、对外汉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对外汉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70%;英语、对外汉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高考外语口试成绩须为“优秀”或满分(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专科: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注:若当年报考我校上述专业进档考生英语单科成绩或口试成绩总体偏低,我校将... [ 查看全文 ]高考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2012年安徽大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