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青浦高级中学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一、 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推荐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以上,心理健康,具备推荐资格并符合推荐程序的本市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推荐生进行择优录取: (1)在初三年级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初二、初三阶段在学科、科技等竞赛中表现突出者; (3)初中阶段学业成绩一贯优异者; (4)综合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或某方面特别突出者。 2. 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5月13日至15日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选拔办法: ①学校“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依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②在综合面试、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公示; ③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④7月2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3)面试:5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视情况进行面试。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自荐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 [ 查看全文 ]2012青浦高级中学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