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招生章程: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2-05-11 13: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中山大学 第二条 校 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办学类型和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近年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报考考生占全国报考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201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规定 第七条 录取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时,以考试分数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 [ 查看全文 ]2012年招生章程:中山大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