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高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我院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第三条 学校代码:1125(北京)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昌平西关环岛向西一公里) 第五条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 第六条 办学特点:我院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同央企、市属大中型国企开办多个“订单班”,培养了一大批首都交通领域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八条 专业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考生要求:①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②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1.0以上。 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通信信号方向)专业考生要求:①只招男生,身高1.7... [ 查看全文 ]2012年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