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大学:2012年高考石河子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石河子大学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石河子大学,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邮编:832003。 第三条 石河子大学位于新疆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有经济、法、教育、文、历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和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的高校。 第四条 石河子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颁发石河子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石河子大学学位证书。 第五条 石河子大学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石河子大学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 [ 查看全文 ]211大学:2012年高考石河子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