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连翻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翻译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铁山西路11-1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3397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869.00万元,图书27.5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我院应用英语、应用英语(英日双语)、应用英语(英韩双语)专业仅限英语类考生报考;应用日语、应用日语(日韩双语)、应用韩语、应用韩语(韩日双语)专业对考生无语种限制。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翻译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职业资格证书与技术等级证书说明 1、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B级)证书; 2、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证书; 3、获得日语能力考试等级证书(JLPT); 4、获得韩国语能力考试等级证书(TOPIK); 5、其它外语专业可获得相应的等... [ 查看全文 ]2012年大连翻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