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教育部《2012年教育部工作要点》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政法[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附件: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国家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深化改革,积极促进公平,全面提高质量,切实维护稳定,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改进党的建设,着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1.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教育活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 [ 查看全文 ]解读教育部《2012年教育部工作要点》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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