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大学招生章程
一、辽宁大学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理工类各专业学生在沈阳崇山校区就读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其他专业学生在沈阳蒲河校区就读(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省二批次录取的本科外语类各专业学生在辽阳武圣校区就读(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学习年限: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6.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8.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6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7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5390万元,图书230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一)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1)第一批次录取专业: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证券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工程管理、保险、工商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对外汉语、广播电视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应用化学、应用化学(产品质量检验方向)、材料化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查看全文 ]2012年辽宁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